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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从三个维度领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08 16:45:59     点击:[]

作者:陈向阳


来源:山东大学报

http://sdu.ihwrm.com/index/article/articleinfo.html?doc_id=4335432

 

定位、机制、队伍是做好巡视工作的三要素。定位回答干什么,机制回答怎么干,队伍回答谁来干,这三要素体现着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认真学习和深刻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是全体党员政治学习的必修任务。把这三要素视为三个维度,能够提纲挈领地领悟《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学习的条理性、系统性和立体感,提高实践运用能力。
  一、准确把握巡视工作定位
  定位是首要的,就是首先要明确干什么。《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一规定,集中概括了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根本任务、职责使命,对于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巡视是战略性制度安排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二)巡视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
  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巡视监督的派出主体是上级党组织,客体是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内容是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要通过巡视查找被巡视党组织在具体落实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督促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巡视的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价值追求,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了巡视的价值取向只能是以人民为中心。《条例》规定了巡视工作五条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巡视工作是政治工作,关乎党心民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视什么、纠正什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巡视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一句话,检验政治巡视成效的根本标准是人民满意,只有人民满意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
  (四)巡视的监督重点是“四个落实”
  政治巡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视单位职能责任,重点了解被巡视党组织“四个落实”方面的情况。一是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四是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巡视机构既要坚持全面巡视,又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五)巡视应当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特别是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21年3月,党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
  二、科学运用巡视工作机制
  巡视工作怎么干?体制决定机制,机制保障体制运行。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在《条例》关于“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中单列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这一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责任格局,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
  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是新时代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统筹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清晰回答了上下联动“联什么、谁来联、怎么联”问题。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落实分级负责是关键,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必须以巡视带巡察,扎牢织密监督网。相较于巡视监督重点检查宏观层面的“四个落实”情况,巡察监督更注重发现微观层面的基层问题,对此,《条例》对巡察监督内容作出规定,“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有利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有利于进一步把利剑直插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二)落实“巡视+”左右贯通协调
  机制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巡视具有贯通协调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要“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并从三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促进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二是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三是在关于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的规定中,把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贯通各类监督意味着巡视工作不再孤军奋战,可以借力其他监督的优势更好发挥利剑利器作用。
  (三)落实巡视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对此,《条例》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新要求,单列一章对各方责任和主要任务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之一就是规定“巡视机构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推动建立巡视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巡视机构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综合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机关、部门对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为:一是开展巡视整改会商。巡视整改会商是指巡视整改相关责任主体,就巡视整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通常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巡视整改会商机制,必要时商请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巡视党组织参与,形成“3+N”会商机制。二是开展巡视整改评估。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探索建立巡视整改评估机制,评估工作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牵头开展,组织部门、巡视机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限期整改。三是严肃问责追责。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约谈提醒被巡视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视干部队伍是高质量完成巡视任务的政治保证。《条例》专设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四个方面规定,突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做好队伍建设整体谋划。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重视在巡视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到巡视岗位锻炼。二是明确巡视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强调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应当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按程序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三是明确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强调巡视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巡视工作纪律。四是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对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作出规定,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巡视机构、巡视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总之,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和巡视机构一定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视就跟进到哪里,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科学运用定位、机制、队伍三要素,切实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作者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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